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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来源:理想通达 2021-08-12 15:47
导读: 不能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切侵权特征能够消除的、消除后依法拍卖;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

  不能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切侵权特征能够消除的、消除后依法拍卖;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
  
  1、2处理的、应当予以销毁知识产权权利人应承担的责任:
  
  海关协助人民法院扣押侵权货物或者放行被扣留货物的、权利人应当支付在海关扣留期间的仓储、保管和处置费用海关没收侵权货物的、权利人应当按照货物在海关扣留后的实际存储期间支付仓储、保管和处置费用;但海关自没收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全货物处置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不需支付3个月后的有关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支付有关费用的、海关可以从其向海关提供的担保金中予以扣除;
  
  侵权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费用由侵权者缴纳海关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和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因知识产权人未提供确切情况而未能发现侵权货物、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或者采取保护措施不力的、由知识产权权利人自行承担责任权利人请求扣留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其货物侵权或者法院判定其货物不侵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海关对当事人所提供担保的处理。
 
 
联系人: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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